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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2018-01-08  作者:admin  点击:
导读:临武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等有关规定,经临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http://www.hngtjy.com)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矿区采矿权,并委托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具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等有关规定,经临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http://www.hngtjy.com)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矿区采矿权,并委托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具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设计生产能力和采矿权出让年限
  矿区各拐点(西安1980)坐标如下:
  1、X=2799692.00,Y=38361109.00;2、X=2799683.00,Y=38361415.00;
  3、X=2799382.00,Y=38361443.00;4、X=2799379.00,Y=38361370.00;
  5、X=2799606.00,Y=38361130.00。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1、起始价89.8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整倍数。
  2、竞买保证金89.8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该机构账户转入,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采矿权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出让时间安排
  四、竞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与受理
  1、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300万元)的30%,既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申请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采矿和非法倒卖矿产资源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的;③拖欠采矿权出让价款的;④严重违反《采矿权出让合同》的;⑤在两年内有竞买违约或其他商业不诚信行为等不良记录被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的。
  2、本次采矿权出让只接受申请人网上报名、报价,不接受现场报名、报价。申请人可到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指定地点或我局储备中心购买数字证书,登陆网挂系统查阅或下载矿区的详细资料和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并通过网挂系统的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挂系统受理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后,参与网上竞买。
  3、申请人应详细了解矿区现状及所列条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视同对矿区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4、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郴国土资发[2011]3号)和挂牌出让文件中《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五、风险告知
  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和《采矿权评估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相关专家或主管部门评审确认,但仍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六、底价提示和成交规则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网挂系统封闭运行确定竞得人,具体确定办法详见《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七、其他事项
  1、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竞得人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有关资料,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该采矿权的《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正式的《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
  2、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的竞得人或竞买人,将按《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3、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责任书》。竞得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责任书》)视为违约,经采矿权批准机关批准,取消竞得人资格,宣布此次交易无效,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进行处罚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4、未尽事宜详见该采矿权的《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临武县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lwx.gov.cn)、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hngtjy.com)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zggzy.czs.gov.cn)及其指定的交易场所查询。交易中心地址: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735-2369360。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武县晴岚路(临武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18073536908   13973534981
  联 系 人:邓民强        周 新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湖支行
  账    号:由网挂系统自动生成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1月08日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